首頁 >> 河南日報 >> 內(nèi)容

鐵路附近放風箏 個人最高罰2000元

????本報訊(記者宋敏)4月4日,滬寧城際蘇州園區(qū)至陽澄湖區(qū)間,因風箏纏繞接觸網(wǎng)引發(fā)設備故障,導致部分列車晚點。同樣的情況近期在我省也時有發(fā)生。

????記者從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獲悉,今年以來,因風箏、氫氣球、防塵網(wǎng)、塑料布等輕飄物侵入鐵路接觸網(wǎng),造成管內(nèi)京廣、徐蘭、鄭渝、鄭阜、鄭太等高鐵線路和城際鐵路、普速鐵路事件共80起,較去年一季度增長90.5%。

????“高鐵動車組的電力來自于軌道上方的‘一根電線’,即接觸網(wǎng)供電線。風箏一旦搭掛接觸網(wǎng),就很有可能導致接觸網(wǎng)跳閘、列車緊急停車,會影響高鐵正點運行。”鄭州高鐵基礎設施段副段長侯光輝告訴記者。

????對此,鐵路部門呼吁,請不要在鐵路沿線附近放風箏或氫氣球,不要隨意丟棄傾倒塑料袋、包裝紙等輕飄物垃圾,各地方單位及部門工地、在建樓房、倉庫等場所要對防塵網(wǎng)、篷布、塑料薄膜等輕飄物妥善管理、壓覆牢固,居民個人要對塑料大棚檢查到位、固定牢靠,避免發(fā)生各類輕飄物造成的線路故障,確保鐵路列車安全穩(wěn)定運行。

????鐵路部門提示,根據(jù)《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河南省鐵路安全管理規(guī)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nèi)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