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部門攜手 對學生欺凌說“不”
河南手機報
04-03 07:09
責編:商丘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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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11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河南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對校園欺凌“零容忍”。
◆明確概念
哪些行為算“學生欺凌”?對此,方案進行了明確界定,并提出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qū)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正確合理處理。
按照《方案》,中小學生欺凌是發(fā)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厘清職責
《方案》提出,學校要成立欺凌治理委員會;未成年人造成損害,追究監(jiān)護人責任。在制度防控方面,校園重點、公共場所24小時視頻監(jiān)控;警方要加強學生途經重點路段巡防、盤查;嚴防隱私泄露、事態(tài)蔓延,避免二次傷害。
懲處措施方面,成年人利用在校生實施欺凌,依法從重處罰;處理欺凌事件失職瀆職,給予黨政紀處分、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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