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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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商丘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薛鳳林同志為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李清瑋同志為商丘市司法局局長。

  任命:

  楊飛同志為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

  盧建華同志為商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王興亞同志為商丘市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發(fā)科同志為商丘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huán)保工作委員會主任;

  薛宏偉同志為商丘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

  王衛(wèi)華同志為商丘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薛德峰、董金環(huán)、趙維冠、林光第等4名同志為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準(zhǔn)任命:

  孟萌同志為商丘市梁園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馬南樺同志為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亞東同志為永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占領(lǐng)同志為夏邑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謝東曉同志為虞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廣林同志為柘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田建立同志為寧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卓玲同志為睢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汪守哲同志為民權(quán)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李冰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wù);

  范杰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王衛(wèi)華同志的商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wù);

  劉占領(lǐng)、田建立、翟詠華3名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卓玲同志的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決定免去:

  王興亞同志的商丘市司法局局長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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