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為地鐵站名掐架:讓教職工孩子退學是什么道理?
大學爭奪地鐵站名竟影響到教師子女幼兒園上學。近日,西安工業(yè)大學和陜西科技大學在西安地鐵14號線站點的命名問題上互相掐架。據澎湃新聞報道,陜科大因對地鐵14號線在學府路一站命名為“西安工業(yè)大學站”不滿,于是要求屬下的幼兒園不再接收西安工大教師子女入托。
“神仙”打架,殃及無辜。只不過,這次茬架的兩所高校都不是什么好神仙。為什么這么說?根據西安市未央區(qū)教育局通報,陜西科技大學資產經營公司要求園內40名西安工業(yè)大學教職工子女即日退園,理由是:陜西科技大學多次與西安工業(yè)大學協(xié)商地鐵站命名事宜未妥。事發(fā)后,家長對園方隨意決定幼兒退園的行為極為不滿。
對地鐵站名的分歧因何牽扯到學前教育,其中的細節(jié)尚不得而知,但不管是陜科大以退園脅迫,還是西安工大以退園要挾,無論哪種情況,僅僅因為地鐵站名的糾紛,一言不合就綁架教職工子女“即日退園”,都給人一種“挾持人質”的觀感,無辜受傷害的是家長和孩子。畢竟,一碼事歸一碼事是現代社會生活的基本共識。雙方沒談妥就揮舞大棒向著教育,天底下沒有這樣的道理。
一方面,西安工業(yè)大學校方領導有沒有資格代表教職工做出“子女入托自行解決”的承諾;另一方面,是不是西安工業(yè)大學同意將地鐵站名讓給陜西科技大學,西安工大教師子女就不用即日退園了?顯然,這兩種“操作”都毫無道理可言。
要求即日退園的做法既不合理,恐怕也未必合規(guī)合法。要知道,我國教育體系勸退學生十分謹慎。雖然目前在學前教育勸退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在勸退方面普遍較為謹慎,即便到高中階段,也不會隨意勸退。以《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為例,對高中生退學都僅有曠課過多,幫助無效和休學期滿未辦理復學或繼續(xù)休學手續(xù)兩項規(guī)定,那么在學前教育上,孩子本身沒有犯任何錯,因為上游機構糾紛勸退孩子合理嗎?顯然,這種無正當理由勸退違反了幼兒園和家長作為平等民事主體訂立入園協(xié)議時的平等、自愿、公平等民法的基本原則。
事實上,西安市未央區(qū)教育局對該行為的定性也是如此:(事件)暴露出幼兒園決策機構未按程序履行職責、園所管理不規(guī)范、違反幼兒園招生入園政策等問題。
回到事件的根源,“西安工業(yè)大學站”被明確寫在《西安地鐵十四號線線路走向示意圖》中,相關人士指出,陜西科技大學南大門早已在規(guī)劃當中,兩所高校大門都距離地鐵口近200米,命名上僅僅體現西安工大不妥。而根據西安軌道交通集團3月16日的回應,車站命名仍處于公眾意見征集階段。的確,公共交通中的地鐵站名,具有強大的潛移默化的宣傳效果,兩大高校為了站名寧愿動粗也要爭個“冠名權”,如今問題擴大化,有必要得到妥善處理。比如,效仿廣州“師大暨大站”共同分享站名,取名“工大科大站”;若還是僵持不下,根據道路名或其他標志性建筑另外取名也未嘗不可。
為了利益,兩所大學鬧得如此難堪,即便最終以某校單方命名,這段故事留下的也未必是個好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