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2023年研考借考工作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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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手機報記者 閆文瑞

12月8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安排,就河南省研考借考事宜提醒如下:

1.借考對象:當前仍滯留在報考點所在地以外且返回報考點確有困難的考生。當前已在報考點所在地的考生,不在本次申請借考范圍。

2.申請時間:12月8日上午8時至12月10日上午8時。

3.申請辦法: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yz.chsi.com.cn),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借考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4.注意事項:

(1)申請在外省借考的我省考生,由擬借考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安排。申請在我省借考的外省考生,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擬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安排,如擬借考地因考位緊張無法安排,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籌安排在擬借考地以外的考點。

(2)省內(nèi)異地借考由擬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借考。各地將努力安排好借考工作,服務好借考考生;申請借考考生也要積極配合,務必于12月8日起堅持每天使用“健康上報”APP打卡。擬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將根據(jù)APP打卡情況,綜合考慮當?shù)乜嘉粩?shù)量、辦考條件、考點設置、赴考路途距離等因素,審核考生借考申請,最終確定是否同意借考。如確因辦考資源有限,考位緊張,將優(yōu)先保障最困難、最需要的申請借考考生。

(3)借考申請一經(jīng)審核通過,考生原考位安排將被取消,無法再次變更,請考生慎重提交借考申請。

(4)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錄研招網(wǎng)查詢借考申請審核結果。未通過借考審核的考生仍需到原報考點參加考試。如有疑問,考生可通過電話或郵件向原報考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咨詢。

責編:周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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